根据《淮南联合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加强社会实践的精神,我系法律教研室为切实提高法律专业大学生准确把握和分析个案中的法律关系,处理法律讼争及非诉讼业务的能力;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为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现将本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
在寒假期间(2011年1月17日-2011年2月25日),每人需参加不低于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社会实践的要求
实践内容:法律专业实践。
实践地点: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自行选择实践单位。如: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实务部门等单位。
实践报告:由本人根据实践情况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1500字。模板见附件
实践报告应于2011年3月4日前提交政文系办公室(E319室)。
三、社会实践报告评定标准
优秀:格式正确,文笔流畅,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多角度运用专业知识全面深入的分析问题,观点新颖。
良好:格式正确,文笔通顺,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专业知识做出较为全面的分析。
合格:格式基本正确,文笔较为通顺,层次较为清楚。对实践的问题作出一般分析。
不合格:经确认报告内容大部分为抄袭;经确认未进行社会实践而编造报告。
淮南联合大学政文系
201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