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文系《司法口才学》采用演讲的方式现场考核

发布日期:2013-01-05 09:56:2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政文系

12月26日上午在西208教室进行了《司法口才学》课程以演讲的方式现场考核。

为了切实贯彻学校2010人才培养方案精神,我系本学期将2011级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的《司法口才学》课程作为“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制定了课程改革方案,进行了考核形式的改革。

授课老师雷银枝勇于尝试,一个学期以来整合教材,分项训练,最后考核以《我所理解的司法口才》为演讲的题目,每位同学都上台进行脱稿演讲,授课老师根据同学们演讲稿的内容、普通话、语速,语气、语调表情等进行现场考评,现场打分。这种考核方式改变传统的一张试卷定成绩,既加深了同学们对司法口才学课程的理解,又锻炼了同学们的口头表达能力,深受同学们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