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法律专业《刑法学原理与实务》教学实训周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4-01-09 10:56:46.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法律教研室

本学期第十八周是2013级法律专业的《刑法学原理与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训周。专业课程独立教学实训周的设立是修订后的2013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亮点之一,从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司法实务技能考虑,在2013人才培养方案中,我们对于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均在期末设定了1周的教学实训。除刑法学外,还有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劳动法和商法等课程。

 

本次刑法学课程实训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情景模拟实践教学,模拟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对于刑法学课程来说,其核心内容是解决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而此项活动在实务中集中体现在法庭审理阶段。为此,授课老师制定了《刑法学实训周实践教学方案》,从案例选择、刑事诉讼程序介绍、刑事案例庭审视频观看到各种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都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整个实训过程环环相扣,有条不紊。

 

在情景模拟教学活动中,根据老师提供的案例,学生们分别组成公诉组、辩护组和审判组,同时安排庭审的书记员、被告人、证人和法警等角色。为了使模拟庭审活动更具真实感,程宇老师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借来法袍、法槌、警服和手铐等。西208教室模拟法庭实训室,威严的国徽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请公诉人、辩护人和审判人员出庭,审判长敲响法槌,模拟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公诉人宣读公诉词、辩护人宣读辩护词、被告人最后陈述,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判。整个模拟庭审活动井然有序,一气呵成。特别是其中的法庭辩论阶段,同学们运用所学的刑法专业知识,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展开激烈交锋。公诉人力证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辩护人则根据案件情况选择为被告人做无罪或轻罪辩护,认真履行辩护职责;被告人也不仅仅是扮演一个角色,而是尽力用所学知识为“自己”进行辩护,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请求法院作出无罪或者轻罪判决。 

一周的实训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本次实训活动是我系法律事务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实践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一次很好的尝试,取得了预期的实效。通过本次教学实训周的系列活动,同学们基本了解了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掌握了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包括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和判决书等。进一步巩固了所学的刑法专业知识,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刑事案件的定罪和量刑等实际问题。同时,本次实训活动的开展,对于锻炼同学们的司法口才、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均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