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组织学生赴大通区法院教学实习

发布日期:2016-1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613,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友勇书记、陈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程宇老师带领2015级法律专业10位学生来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联系教学实习事宜。该院政治处吴弘主任热情接待了我系师生,并对我系15级学生的实习岗位进行了分配。

在简短的交接会上,李书记对大通区法院为我们学生提供宝贵的实习机会表示感谢,并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习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尊敬师长,勤学好问,扎实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是我校法律专业的教学合作共建单位。自2014年该教学实践基地建立以来,我校与该院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合作。本次是大通区人民法院接收我系的第二批学生来院进行教学实习。也是我们法律事务重点专业建设过程中与共建单位的又一次有益的合作。对于提高法律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法律专门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